各二级学院:
春季是学生面临升学、求职就业等多重压力的阶段,也是各类心理疾病的多发季节。为全面了解开学初我校大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对心理不稳定学生开展有效帮扶,及时进行心理危机干预,确保学生身心健康,维护校园和谐稳定,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拟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心理问题学生排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排查时间
2022年3月4日-3月20日
二、排查范围
全体在校学生
三、排查对象
对存在下列因素之一的学生作为心理危机的重点对象加强排查:
(一)重点排查学生
1.已发生过心理危机学生;
2.已确诊心理疾病学生;
3.心理普查重点反馈学生;
4.因心理问题请假或休学后返校学生;
5.其他严重心理问题学生;
(二)其他重点排查学生
1.遭遇突发事件而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如家庭发生重大变故、个人遭受意外刺激;
2.曾被确诊为抑郁症、强迫症、精神分裂症等严重心理疾病;
3.有自杀未遂史或家族中有自杀者的学生;
4.身体患有严重疾病、个人很痛苦、治疗周期长的学生;
5.因学习问题导致压力过大出现心理异常的学生;
6.个人感情受挫后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
7.人际关系失调后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
8.性格过于内向、孤僻、缺乏社会支持的学生。
9.严重环境适应不良导致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
10.家境贫困、经济负担重、深感自卑的学生;
11.由于身边的同学出现个体危机状况而受到影响,产生恐慌、担心、焦虑、困扰的学生;
12.因心理疾病休学后复学的学生;
13.其他有情绪困扰、行为异常的学生;
尤其要关注上述多种特征并存的学生,其危险程度更大,应作为重点干预的对象。
四、排查程序
(1)学院自查。各学院通过四级心理网络工作体系对学生开展心理问题的自查工作,深入了解学生情况,筛出可能存在心理问题或心理危机的学生。对于没有危机情况的学院实行零报告制度。
(2)及时报送。自查结束后,请各学院认真填写《湖北城建职院心理危机排查学生登记表》(见附件1)、《湖北城建职院2022年春季心理危机排查汇总表》(见附件2),于3月21日前将电子档及纸质盖章材料上交心理健康教育中心103室。(电子档汇总表发送至3488202771@qq.com)
(3)反馈建议。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将根据排查情况,对可能存在心理问题或心理危机的学生进行专业评估,并给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以更好地帮助学生度过心理难关。
(4)后续跟踪。对排查中梳理出的重点关注学生,辅导员(班主任)日常工作中需建立心理工作台账,制定个性化方案,及时关注重点学生,为学生提供支持,帮助学生健康成长。
五、工作要求
(1)各学院应高度重视开学初学生心理健康状况,适时提供帮扶;对开学初发现的各类问题学生要及时推荐咨询,做到对可能存在心理异常的学生早发现、早干预、早转介。
(2)辅导员(班主任)应深入到学生中开展摸排,做到谈话细致,记录全面详实,排查真实可信。对排查出的学生要多给予关注,注意保密,不要随意给学生贴上有心理问题的标签,以免给学生造成新的压力或伤害。
六、注意事项
(1)各学院高度重视,切实按通知要求开展工作。
(2)工作中严格遵守保密原则。
(3)确保排查没有漏洞,干预及时,记录规范。
(4)在尊重学生意愿的前提下,做好学生的咨询预约、转诊、转介工作。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022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