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心理委员成长训练营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12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完善心理健康教育四级网络体系,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学生骨干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班级心理委员的朋辈辅导和基础预警作用,提高大学生群体自助、互助、助人的功能,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将组织开展心理委员成长训练营活动。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对象

2019级、2020级心理委员

二、活动时间

2021年4月17日

三、活动内容

(一)心理委员素质拓展

时间:4月17日8:00-17:00

目的:提高心理委员的沟通协作能力,培养良好的意志品质和团队合作精神。

(二)心理委员会谈技能专题讲座

时间:4月17日19:00-21:00

目的:了解掌握相关的会谈知识,提高心理委员的会谈技能。

四、活动要求

(一)各学院心理委员在自身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无特殊事宜须全程参与上述活动。(活动参与情况作为“优秀心理委员”评选标准之一)

(二)素质拓展活动注意事项:

为了保证活动效果,保障参训队员安全,请认真阅读并遵守以下相关说明:

1.纪律要求:

(1)所有参训人员必须听从领队及教练员的安排与指挥,未经领队与教练员许可,不得擅自离队进行其它与训练无关的活动;

(2)训练期间所有参训人员严禁吸烟、酗酒、赌博和使用毒品及其它任何违禁药品:

(3)在无教练指导的情况下,任何人不得擅自潜水、攀爬岩石、高空训练架或做其它任何危险运动,否则后果自负。

2.身体健康要求:

(1)患有严重心脏病、高血压、哮喘、急性传染病、腰颈椎病等易突发性疾病和不适于参加公众活动的疾病,将不被接受训练申请;

(2)如疾病得到有效控制且在康复期,可在教练的指导下,有选择地参加相关项目的训练;

(3)如果在训练前三个月内做过任何的手术,建议暂时不要参与训练;

(4)主办单位及培训机构不负责保险赔偿内容之外的任何责任及赔偿;

3.着装及携带物品要求

(1)穿较为防滑的旅游或运动鞋,请勿穿皮鞋;

(2)学员自备腰带,女生不要穿裙子;

(3)根据天气情况酌情携带衣服;

(4)请勿携带贵重物品,以防丢失。

4.建议不需要随身携带的物品:

以下物品在活动中会产生一定的不便,我们不建议随身携带,包括:

(1)带镶嵌的戒指;(2)手镯;(3)坚硬的头饰;(4)其他坚硬的物品。

5.环保要求:

参训期间始终强调一个原则:无踪迹出行。要求参训人员不得在任何地方丢弃垃圾,一切不可降解之物都要收到专用垃圾袋中。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021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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