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秋季心理危机学生排查和干预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07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二级院:

秋季开学后的25天是大学生自杀问题高发敏感期,为深入贯彻省教育厅思政处及省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有关文件精神,切实掌握疫情后学生心理状况,促进学生身心健康,营造和谐平安校园氛围,做好全校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将集中开展学生心理危机排查与干预工作,现对有关工作做出如下安排和要求:

一、排查时间

9月7日至9月20日

二、摸排范围

全体全日制在校生

三、重点排查对象

关注来自疫情高、中风险区学生、曾经是新冠感染患者、疑似新冠患者、密切接触新冠患者学生。

以下十二类学生特别是多因素叠加者要特别关注,并安排好危机预案:

1. 有自杀未遂史或自杀企图与计划者;

2. 曾患抑郁症及尚在治疗者;

3. 曾有妄想或其它精神病症状及尚在治疗者;

4. 人格偏执者;

5. 近期失恋者;

6. 意外怀孕或近期堕胎者;

7. 情绪长期低落不与人往来者;

8. 有生理缺陷或长期患病者;

9. 极度贫困者;

10. 学习困难及不能毕业者;

11. 近期丧亲者;

12. 极度自卑或自感生活能力低下者。

四、排查和干预工作

1.各学院要组织班主任、辅导员、班级心理委员广泛深入学生,了解学生心理健康状况,确定问题的严重程度和是否可能出现自伤、伤人等意外,并尝试帮助解决问题。

2.各学院要对所有学生的各方面情况进行摸排,对于所发现可能存在心理隐患的学生,要分别建档,分级干预。对常见发展性心理困扰学生,可安排约谈,疏导和缓解学生的压力和紧张情绪,并做好记录;对可能存在严重心理问题(如抑郁倾向)甚至心理危机(如自杀倾向)的学生,应及时转介。

3.请各学院将本次排查工作的开展情况形成书面报告,详细说明本次排查工作的组织实施过程、排查结果及分析、采取的措施等。各学院将排查中发现的需重点关注的学生信息、已采取的措施以及进一步跟进的措施填入《湖北城建职院重点关注学生登记表》(见附件1)。如某学生是以往排查中确定的重点关注对象,需在上表中详细填写该学生自发现之日至今的变化情况。各学院需要将重点关注和存在心理危机的学生统一汇总后,认真填写《湖北城建职院重点关注学生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

4.上述材料于9月19日(周六)下午5:00前,分别以纸质版和电子邮件报送2018级和2019级学生的登记表和统计表交至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如各二级学院排查中未发现重点人群,只需交统计表。

5.9月20日至30日,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对各学院上报的可能存在严重心理问题的学生进行分类汇总,对于问题特别严重的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将统一安排时间组织召开重点关注学生情况通报会。

五、注意事项

1.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切实按通知要求开展工作。

2.确保排查没有漏洞,干预及时,记录规范。

3.遇到不好把握的情况,可随时向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联系。

4.凡涉及到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各类报表,各院(部)有关负责人要增强保密意识,上交的各类报表要用信封封好,确保工作的严谨性,维护学生正当权益。

心理健康中心

2020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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